众所周知,我国商标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同一商标,最先申请者取得商标权。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情况:随着现有注册商标的逐渐增多,想要注册一个新颖的好商标也就越来越难。据我国商标局统计:2019 年上半年,我商标注册量 351.5 万件,截至 2019年6月,有效注册商标量 2274.3 万件。

已有的注册商标这么多,太难避开了。有人就有疑问了:如果商标名称一样,类别不同呢,能不能注册呢?

答案是:可以的。不过,如果名称和驰名商标,那就不建议注册了。

因为商标注册是按类别保护的,一个类别下又可以分为多个类似群组,各群组间的商标不近似,如果某人在该类的某一群组申请了商标,那么其他人就不可以在该群组上申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了,但可以在其他群组上申请相同的商标,这不违反相关规定,所以,其实商标是可以注册重名的。

比如下面这三个商标,名称都为“金标”。

商标注册类别大全_商标注册类型45种_商标只注册了一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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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只注册了一个类_商标注册类别大全_商标注册类型45种

申请人名义不同,但都同时有效,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属于不同的大类/类似群。

所以,即使商标名称相同,只要类别或者群组不相同或近似,其实是可以注册的。商标查询时,只要在对应类别,在相同或近似产品上没有人注册相同或高度近似商标且该商标不违法商标法,都可以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与想申请商标名称相同的是驰名商标,就不建议注册了,因为我国有针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即在不相同或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