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专利优先权事项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电 话发 明 人传 真联 系 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 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专利优先权事项


一、专利优先权事项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知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 提醒您,发明专利优先权的法律注意事项如下: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三、发明专利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初步审查就授权公告。
1。发明专利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权利要求书,必要时应有说明书附图。
2。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专利优先权使用


行使专利优先权有以下作用:1、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2、加快研究进程;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5、有利于获得在国际上和本国双重的权利保护根据《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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