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指南

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28日发出了《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通知》,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指南


一、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不属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的案件;(二)争议金额不满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三)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
二、起诉人在立案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起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状应加盖公章,起诉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
起诉状不得使用复印件,不得用圆珠笔书写。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作为当事人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起诉人须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知识产权权利利害关系人、或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人。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被告为公司法人、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被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被告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应当提交在其主管机关的登记证明。
被告为行政机关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交主管机关证明。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人为境外当事人的,则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办理委托代理的公证手续;境外自然人也可直接在立案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由立案法官签名见证;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
(五)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1、可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
如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2、可以证明被告人侵权行为的证据:(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目的


我们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有效性,并期望从得到他人对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样的尊重。
如果我们的知识产权未能得到尊重,我们会毫不犹豫立即采取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是大公司最常用到的战略方针。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申请专利不是为了拥有专利而申请专利,也不是为了发明才申请专利,申请专利是为达到一定的商业目的,使竞争对手无法进入某新产品或业务的市场,许多专利的产生并不是因为需要有某种技术,也不是因为有了了不起的新技术,而是因为要保护某产品。
而有的知识产权诉讼早以不再是制止侵权,有了千百种理由,已经演化为试图禁止竞争的产生。
本文将简单介绍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目的。
1、为潜在的收益将知识产权提到公司日程上来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漫长的过程,没有什么像它那样容易引起激烈的纠纷。
然而,几乎在一夜之间,整个公司都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种认识是一种潜在的利益,可以转化为积极的影响。
随着产权纠纷的不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断出现,这正是检验企业的产权维护系统是否具有活力的绝佳机会。
尽管有可能输掉产权官司,但积累的经验是企业的一笔长期财富。
不过,这其中也包含着相当高的隐含成本。
2、为分散对手的精力在打知识产权官司的过程中,企业会把很多精力投入在法律纠纷上,而忽视了其他的一些事情,诸如创新发明、客户服务和新产品上市等,那些直接参与诉讼官司的人员感觉打这种官司会使人筋疲力尽,心血耗尽。
企业中最优秀的法律顾问都被派去处理长期的产权纠纷,他们就丧失了为企业未来的知识产权垄断地位打天下的机会。
为了要打赢官司必须有足够的证据,那些技术人员们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去全力搜集各种法庭上用于作证的数据资料,而将要出庭作证的业务经理们则要仔细地准备上庭的证词等事项……经历一个知识产权的诉讼过程就要耗费这么多的人力,使得竞争对手根本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真正的商业价值。
3、为转移对手注意力当你正在跟一个知名的竞争者争夺知识产权时,其他竞争对手可能会乘虚而入,而你却全然不知。
正当你以为自己赢得了一场官司时,某个不知名的商界新贵可能早就瞅准了机会准备将你打垮。
好好利用,这不失为一个上好的计策,如果你的主要竞争对手正忙于在法庭上解决纠纷,你可以抓住时机,利用他们的疏忽来给自己制造一个新的机会。
4、为公司声誉的免费宣扬
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管辖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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