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和发明公布是两个与专利相关的重要概念。发明授权指的是在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期内,发明人对其发明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发明公布指的是在发明人申请专利前,公开其发明的技术信息以供他人参考、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下面就这两个概念进行更详细的解释。

发明授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之一。在得到授权之后,发明人拥有了对其发明的独占权,即其他人不得未经授权地生产、销售、使用、进口该发明。这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发明人利益,鼓励其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创新。发明授权是针对发明而言的,在专利法中也被称为“发明专利”。

而发明公布则是专利制度对公众的回馈。它在向人们展示产品和发明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参考和学习的机会。发明公布通常是在发明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前公布的。这一过程旨在确保技术知识的更广泛传播,使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同时也方便其他人在申请专利时进行参考和研究。

需要指出的是,发明公布并不意味着发明人失去了对其发明的控制。公布的信息只是表明了发明人的技术和研究成果。发明人仍然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发明授权。

综上所述,发明授权和发明公布是专利制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发明授权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让他们更加有动力进行技术研究和创新。而发明公布则保证了技术知识广泛传播,为更多人提供了学习和参考的机会。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了技术创新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