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关于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中日两国电磁屏蔽膜厂家爆发专利大战

《关于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8年5月23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提高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专利代理人的职业使命感、工作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现决定在全国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受聘于专利代理机构,首次执业(首次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人员和重新执业(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一年以上再次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人员,应当参加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
二、宣誓仪式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实施,必要时商请地方知识产权局和/或地方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实施。
三、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应当在专利代理人获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一年内,采取分地区、分批的方式进行。
四、宣誓仪式要求:(一)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二)宣誓仪式设主持人、领誓人及监誓人,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或副会长领誓,可邀请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监誓;(三)宣誓人宣誓时,应着正装,免冠,成立正姿势;(四)宣读誓词应当发音清晰、准确,语音铿锵有力。
五、宣誓程序:(一)宣誓人面向国旗列队站立;(二)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领誓人领读完誓词、读毕“宣誓人”后,宣誓人自报姓名;(三)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
经宣誓人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人收执,一份存入该专利代理人执业档案。
六、宣誓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专利代理人,我保证忠实履行专利代理工作者的神圣使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恪守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促进专利法律正确实施,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努力奋斗!七、执业专利代理人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依法诚信执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会可以根据本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中日两国电磁屏蔽膜厂家爆发专利大战


编者按:因认为方邦公司生产销售的8款屏蔽膜产品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发明专利权,日本大自达公司将其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索赔额高达9272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不构成侵权。
大自达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广东高院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大自达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电磁屏蔽膜行业需镀好专利“保护膜”手机、电脑、笔记本等电子产品,会因高频电磁波干扰产生杂讯,这就催生了电磁屏蔽技术。
而电磁屏蔽膜则是伴随手机发展而出现的新元器件,能够将电磁波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使电磁波从屏蔽体的一面耦合或辐射到另一面时受到抑制或衰减。
近日,一起涉及全球电磁屏蔽膜行业两大巨头、索赔额高达9272万元的专利侵权诉讼迎来二审判决,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因认为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邦公司)生产销售的8款屏蔽膜产品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发明专利权(下称涉案专利),日本大自达电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自达公司)将其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方邦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9272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不构成侵权。
大自达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近日,广东高院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大自达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大自达公司是电磁屏蔽膜行业全球市场规模较大的企业,方邦公司则是规模仅次于大自达公司的国产电磁屏蔽膜产品制造商,由于涉案双方均是业界知名企业,且该案索赔额巨大,该案自立案起就受到广泛关注。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电磁屏蔽膜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对技术创新要求较高,相关从业者在加强技术创新的同时,还应提高专利保护意识,及时提交专利申请。
2010年2月3日,大自达系统电子株式会社(下称大自达株式会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名为“印刷布线板用屏蔽膜以及印刷布线板”的发明专利申请。
在提交原始申请文件后,大自达株式会社对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
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次作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大自达株式会社相应地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
2012年10月17日,涉案专利申请人由大自达株式会社变更为大自达公司。
2012年1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涉案专利申请发布授权公告(专利号:ZL200880101719.7),专利权人为大自达公司。
成立于2010年12月的方邦公司,是国内知名电磁屏蔽膜制造商,制造、销售了型号为HSF6000-2等8款屏蔽膜产品。
2013年至2016年,方邦公司就上述8款产品获得销售毛利润3.05亿余元。
然而,这8款产品却引发了一起巨额专利诉讼。
2017年1月,大自达公司以上述8款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8-10,构成专利侵权为由,将方邦公司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方邦公司销毁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涉嫌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9200万元、合理维权费用72万元。
对于大自达公司的指控,方邦公司辩称,被诉8款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一致,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8-10相比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第一金属层并非以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未包含权利要求8中“第一金属层以沿着所述绝缘层的所述单面表面成为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的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不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犯。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如何解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8中关于第一金属层以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这个技术特征,从而确定大自达公司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包含与“第一金属层以沿着所述绝缘层的所述单面表面成为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从而确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大自达公司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各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查明,既传唤了大自达公司委托的鉴定人出庭询问,也向技术调查官征询技术意见,并且通过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等程序,并于2017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大自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大自达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大自达公司主张被诉侵权产品的金属层具有“以沿着所述绝缘层的所述单面表面成为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特征的主张不能成立,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未构成专利侵权。
据此,法院驳回大自达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该案一审审判长朱文彬介绍,因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在电磁屏蔽膜行业具有重要的行业地位,该案结果会给全球相关行业格局带来深远影响。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过证据保全、组织调解、传唤鉴定人、开庭审理、咨询技术调查官等合法程序,依法运用涉案发明专利的说明书及附图、专利授权时涉及多次修改权利要求的相关审查档案,以及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文献,对双方当事人的集中争议问题进行了审慎查明,认定方邦公司未构成专利侵权;该案一审的审理,强调了法院认定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应符合专利权产生时所公示的边界,既要符合授权、保护这种专有性、垄断性权利的初衷,也要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避免了不当压缩社会公众对于公有技术自由运用的空间。
此外,在不少人看来,该案平等对待国内外当事人,依法保护双方在诉讼中的权利,为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同时,该案也给电磁屏蔽膜行业的其他从业者敲响了专利保护的警钟。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杨安进在接受中国 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该行业对技术和创新要求较高,这就需要从业者提高专利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比如,除及时提交专利申请外,也要注重提高专利申请书的撰写质量,能经得住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考验;公司内部要成立专业的法务部门,随时同技术研发人员沟通,及时将研发材料存档备案;在推出一项新产品前,要及时进行专利检索,当发现隐患时,要第一时间对技术和产品进行调整;如果公司被起诉侵权,应第一时间进行风险评估,然后制定详尽可行的应诉策略,或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应诉,或选择和解,双方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等。
(本报记者 姜旭 通讯员 肖晟程)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双软认证的前提条件”,那么除此之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有哪些好处呢?1。 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
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 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 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
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4。 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关于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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