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标准是多少

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的终止是怎样的专利权终止是指不再享有权利权的情形,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等。
接下来小编将针对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
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以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年费为前提当在下列情况下,专利权提前终止:1、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依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原专利法中,规定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的程序,除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外,还有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程序。
由于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是请求人认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性条件。
这种请求理由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发生重合。
新专利法去掉这一程序,在立法上使各条文更加统一和严密。
另外,依照原专利法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只能在专利被授予后6个月后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6个月内提出,这就使得对许多在专利权授予后6个月内被公众发现的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发明创造,无法及时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新专利法将这一时间提前到自专利法授予开始,弥补上原立法上的漏洞。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标准是多少


很多人们对于个人专利申请并不太了解,如果要申请专利就要了解一下申请的具体流程,注意一下申请的制度,按照规定来进行办理。
那么个人怎样申请专利?下面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个人要去申请专利的话,首先应该了解专利申请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普通的个人如果想要在中国境内申请一个专利的话,可以个人自行去进行专利的申请,同时也可以委托专门的专利代理机构来对专利申请予以办理。
但是假如是特殊的个人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则一定要求委托专门的专利代理机构来进行专利申请的相关办理。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关于专利申请的费用,有以下规定: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
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6、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
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

认定假冒专利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人都非常看重专利权,因此受他人侵害的时候,就会进行保护等等。
那么假冒专利的处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二)《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
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二)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三)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
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
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所谓“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许可,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或者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或者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或者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一)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严格区分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区分的关键是掌握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
何为“情节严重”?目前尚无立法或司法解释,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追诉标准的规定》中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专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专利的;(4)造成恶劣影响的”。
可以参照这一规定来理解什么是情节严重;否则,属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不可以犯罪论处,专利权人或者利益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58条之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要把假冒他人专利构成侵权与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构成侵权的情况区分开来。
只有假冒他人专利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才构成本罪;而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构成侵权的情况,即使具备情节严重也不构成本罪。
如果将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当作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就是对刑法“假冒他人专利”的任意扩大,就是将民事范畴的侵权行为当作了刑事范畴的犯罪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11条之规定,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3、要把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的情况区分开来。
假冒他人专利,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且在保护期以内的。
根据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冒充专利则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所谓的专利其实是现实中不存在的。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冒充专利的行为包括:(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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