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专利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相信大家都有所闻过,在我国专利权是需要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的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同理,如果对专利有异议也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是很了解吧,没关系,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关于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内容,欢迎阅读。
1。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文件a。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从网上下载);b。无效宣告请求书(我方可代为制作);c。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理由主要由我方撰写,烦请委托方参照第5项内容提供基本证据信息);d。委托书(我方准备空白委托书,由请求人签字或盖章)e。法院传票(如果有的话,将加快取得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3。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a。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b。代理费发明专利25000/rmb起 实用新型20000/rmb起 外观专利15000/rmb起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我们会根据个案进行分析,给出相关报价。
4。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受理并审查,复审委内部根据不同技术领域设有不同的审查部门。
无效请求将按领域划分至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组,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审查。
由于各领域案件量不同,因此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最长约2-3年,实用新型次之约0。5-2年,外观审查周期较短,一般为0。5-1。5年。
另外,如果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发生专利权属纠纷,则无效审查还可以被中止,进一步延长了无效审查的周期。
除特别简单的案件外,无效审查过程中一般都会有一个口审的程序,类似于法院的庭审程序,双方在合议组的主持下口头进行陈述,一般口审程序后的3-5个月左右会收到无效审查决定。
5。无效宣告证据的准备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负有举证责任。

专利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当事人创造的发明往往并不是当事人一个人的智力成果,那么专利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发明人的排名位置不同,本质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第一发明人是在第二发明人的排名前面,而大家都默认了第一发明人的贡献要比后面的第二发明人以及其他的发明人都要更高。
通常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对评定职称都有很大的好处,是一个加分项,通常实用新型专利的前四个发明人都是有职称加分的机会的,但是每个发明人位置获得的职称加分比例是不同的。
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排名越靠前的获得的职称加分越多,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的职称加分要比第二发明人高。
实用新型专利中所署名的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都有一定的难度,其中,第一发明人的价值更高,难度也就更大,而且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相应的署名费用也会更高一些。
(一)从定义上区分: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
发明人为自然人。
(二)从权利上区分: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独占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二))、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三))、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单位或是个人,但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单位的发明具体一定是落在个人身上,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人可以填写多人、专利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多个单位或多个个人或是单位跟个人共写,专利授权后,在专利权的分配上就是所有专利权人共有。
总之专利权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大家对此相信都是一知半解的,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
接下来就是由小编带来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专利权无效的情况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无效的程序1、办理标准表格格式的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2、填写标准表格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书3、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以及授权授权委托书。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4、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后,首先对其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利无效的无效宣告后法律后果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原专利法中,规定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的程序,除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外,还有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程序。
由于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是请求人认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性条件。
这种请求理由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发生重合。
新专利法去掉这一程序,在立法上使各条文更加统一和严密。
另外,依照原专利法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只能在专利被授予后6个月后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6个月内提出,这就使得对许多在专利权授予后6个月内被公众发现的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发明创造,无法及时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新专利法将这一时间提前到自专利法授予开始,弥补厂原立法上的漏洞。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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