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确定专利侵权赔偿的方法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


遭遇卖房者虚假宣传的,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局对该行为人进行投诉,虚假宣传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同时,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确定专利侵权赔偿的方法


专利权人申请专利通过核准之后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果有人实施了侵犯专利的违法行为,被侵权人遭受侵权就可以索要赔偿的,就确定专利侵权赔偿的方法、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一)形式要件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实质要件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一)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定。
对此,我们采取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即只要一种产品或方法包含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利要求书载明的全部技术特征时,该产品和方法才属于专利产品和方法,从而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构成专利侵权。
(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对此,我们首先要界定何种产品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为当一种产品被认定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时,而他人又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行为,就构成侵权。
因此,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重点在于界定何种产品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使用了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类似的设计,且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种类相同或者相近的产品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被指控专利侵权的对策


被指控侵权的对策:有些企业在开发、制造、销售新产品时,往往不注意是否已有他人申请专利或已获得专利权,或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制开发的产品就有权制造、销售,其实不然。
当被指控侵权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充分利用检索,做到胸中有数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利用文献检索是广为人知的,但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利用文献检索,却鲜为人知。
实际上,在侵权诉讼中,对当事人双方来说,搞好文献检索都是十分重要的。
主要在于查明以下情况:1、被侵犯的客体—专利权是否存在,该专利权是否仍然有效,何时申请专利,保时到期。
2、查清专利权人是谁,有无继承或转让等事项,以及这些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手续,以防止盲目应诉。
3、对比专利权利要求与被控侵权物技术特征的区别,看后者有无实质性改进。
以备在诉讼中作出有力抗辩;4、有无相同或相似的国内外专利,以备将来提出反诉。
例如,广东省潮阳有一家企业,其CD卡座产品远销全国各地,经济效益不错。
1997年5月顺德市某企业以侵犯他的专利权为由上告该企业,查封了该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并发函警告该公司各销售点,要求停止销售,大有风雨欲来山欲倒之势。
该公司被起诉后,开始也较慌张,因为如果侵权成立,这将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
后来在汕头市专利局的指导下,通过文献的检索,终于在美国的专利文献中发现该CD卡座早已在顺德企业申请专利前一年公开发表。
其专利已丧失了新颖性,找到了推翻该专利权的证据以后,该公司从被动变为主动,迫使顺德某公司向该公司妥协,从而避免了经济上、名誉上的损失。
置顶二、分析对比,决定对策比过文献检索之后,应对自己制造、销售的产品进行分析,并与相应的专利进行对比。
通过对比研究,如果确属侵犯了他人专利权,应主动承认错误,以求得谅解,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矛盾加以解决;如果不属于侵犯专利权或对方的专利权并无专利性可言,可采取其他相应的对策。
几种主要对策1、 利用和解或调解经过分析对比,如果确属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自己又仍想实施该专利技术,最明智的办法是主动与对方进行私下和解。
2、 据理反驳经过分析对比,如果确认自己企业根本不侵权,就应当据理反驳。
在有些情况理,从形式上看似乎侵权,但实际上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例外。
对于销售或者使用专利产品的侵权指控来说,按目前的法律,如果被指控人能提供自己不知道销售或者使用的是专利产品的证据,则可免除侵权责任。
3、 利用撤销专利权或反驳专利权无效程序专利侵权诉讼往往伴随着反诉专利权无效,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如此。
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也是伴随着相关的专利侵权案提出来的。
究其原因,主要是专利权这种财产权的法律状态,不如其它有形财产权那样稳定所致。
提起撤销和反诉专利权无效程序,最常见、最普遍的是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
如果能列举出专利权在专利申请日这前,已公开过该专利的技术内容,反诉就有获胜的可能。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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