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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保护网 护航创新路(法治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核心阅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
近年来,各地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治理力度,加快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快速维权中心,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机制、提高行政保护效能。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行政保护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是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渠道,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保护力度?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惩治有力度发挥专业快捷优势,今年上半年对1.38万件专利侵权纠纷立案今年6月初,一家制药企业发现,北京一家公司未经许可,在官网上发布了某种药物的“产品信息”,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经取证后,这家制药企业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裁决请求。
在一个多月裁决技术较为复杂的专利侵权纠纷,挑战不小,但这也恰是行政保护的“长板”所在。
受理该请求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迅速组成合议组,并向被请求人发出答辩通知书。
7月8日,被请求人提交答辩意见。
8月26日,合议组对案件进行了口头审理,并当庭作出行政裁决,认定被控侵权产品属于涉案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责令被请求人停止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从立案到结案,前后还不到2个月的时间。
“该案中,被请求人为规模很小的企业,对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较少。
为此,合议组成员同他们进行了多次沟通,告知其侵权的严重后果。
被请求人当庭作出承诺,以后不会再实施侵权行为。
”该案合议组工作人员郑晶晶介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机会。
”这起案件背后,折射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不断强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提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1.38万件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予以立案。
“要发挥行政部门专业快捷优势,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治理力度,持续深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说。
保护有准度加强跨地区保护协作,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从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体系,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从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效率,到加快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从央地协同联动显著加强,到行政裁决示范试点先行突破……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推进,优化了营商环境,集聚了创新动能。
河北省在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过程中,提炼推广“五四二一”工作方法,即“发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五个渠道、打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存在的四个环节、把握专利侵权纠纷办案的两个方向和建立一个行政裁决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专利侵权纠纷治理难的问题。
河北省去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191件,同比增长20.3%。
“产业聚集区、专业市场、科技型企业、展会和代理机构都是专利密集的地方,也容易产生和发现专利侵权纠纷。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唐山陶瓷博览会和清河羊绒展会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展会举办期间,经常发生专利纠纷。
紧盯这些重点渠道,就能从源头上及时发现纠纷,有效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业性和技术性强,涉及技术领域广,既有大量法律问题,又有大量技术事实问题需要认定。
对此,北京市率先探索设立技术调查官制度,聘请机械、电子、光电、医药生物、外观设计等领域的技术调查官,3年来共参与审理案件180多件,出具咨询意见近300份。
在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方面,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连同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知识产权局签署《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把长三角地区作为执法协作的重点区域,构建涵盖三省一市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在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上,浙江省率先打造“互联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网上办案系统,通过申请、取证、审理、裁决结果送达等全程网上办,实现当事人“一次不用跑”,目前已通过该系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9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
加快建制度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建成50多家保护中心、做好综合服务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广泛认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了2020年的80.05分。
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
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假冒专利案件0.71万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3万件。
此外,专利法、商标法修订后,《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为了给创新主体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目前,我国已建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0多家。
今年1至7月,各地保护中心共协助知识产权执法5620件,同比增长103%。
今年上半年,快速协同保护满意度评估显示,备案企业、维权主体对保护中心工作总体满意度达99.88%。
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一环。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董涛看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具有专业、快捷、高效的优势。
“将事实清楚、关系简明的争诉交由行政机构及时处理,既避免给当事人带来过高的成本,又防止进入司法程序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詹映认为,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其目标是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标准化和执法保护效能,继续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断走向专业化。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保护水平,持续推动创新市场的规范透明,为创新型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公众利益、严重影响行业发展以及跨区域的重大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力度,落实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同时,加大电商、展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推进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
”张志成说,“我们还将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信息库,做好技术调查官的培训管理。

粤港澳共商知识产权创新合作大计,这个论坛意义重大


12月2日,2021年第十一届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粤港澳大湾区专题论坛”在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召开。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粤港澳三地业界代表聚焦“十四五规划下粤港澳大湾区的知识产权机遇”开展研讨,为推动粤港澳合作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建言献策。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麦教猛麦教猛指出,“十四五”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广东正在高标准推进“双区”建设、“两个合作区”开发开放,这将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难得机遇。
期待粤港澳三地继续深化合作、优势互补、携手共进,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创新合作、保护合作、运用合作。
在粤港澳三地的通力合作下,大力推动湾区知识产权合作发展,必将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必将让创新创造成果惠及更多民众,必将为大湾区美好未来画卷涂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次论坛特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韩秀成研究员,香港知识产权署香港中小企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顾问杨先恒律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在成,广东专利代理协会会长、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郝传鑫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机遇进行主题演讲。
本次专题论坛是粤港合作的重要项目,也是第十一届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的主要活动之一,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香港贸易发展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省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高校、企业代表参加论坛。
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贸易发展局及香港设计中心合作举办的亚洲年度知识产权盛事。
创办十年来,为来自全球的国际知名专家学者、知识产权业人士和商界领袖提供了一个共同探讨亚洲知识产权市场最新发展的理想平台,也是内地与亚洲及全球知识产权市场对接的桥梁。

紧密结合科研实践,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


紧密结合科研实践,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2日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化科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科研队伍,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健全完善科技人才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当前全球竞争格局面临深刻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形成历史性交汇,应对新形势新变局,科技界肩负着前所未有的重要历史使命。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必须打造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本领高强、学风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深挖人才潜力,激发创新活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形成“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引才聚才、育才用才良性循环。
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面向”“四个率先”重要目标要求和致建院7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加快推进创新能力、创新产出向高端引领跃升,全面提升科研核心竞争实力,关键要锻造一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承担国家使命的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
紧密结合科研实践,建立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我国科技创新正面临着新的国际竞争形势。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原创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必须建立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打造一支爱国奉献、团结协作、具有创新自信、敢于攻坚克难的高水平创新队伍,才能把科技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立足科研实践是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根本途径,充分利用我国科技创新的广阔天地,把优秀科技人才凝聚培养与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研布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茁壮成长提供更加肥沃的土壤。
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创新平台,加快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
根据国家科技发展优先学科领域的重大布局,健全持续稳定支持和有力保障机制,打造一大批与学科发展、前沿交叉、重大战略任务相适应的高水平创新团队,赋予领衔科学家更大创新自主权。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颠覆性创新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创新领域和创新高地,凝聚造就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以及开展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系统性创新的高水平人才。
围绕学科领域布局和高水平团队建设,加强原始创新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聚焦“从0到1”重大原创,前瞻部署、稳定支持和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交叉前沿方向。
建立适宜非共识项目研究的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
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资助力度,把优秀青年人才放到重大科技攻坚中、重要岗位上去历练,健全与青年人才岗位、能力、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构建完备的人才梯次结构。
深化科教融合协同育人,大力培育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研究生培养是创新人才发现和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要坚持科研与育人并举、出人才出成果并重,创新科教融合、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科研实践中培养一批又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浓厚科研兴趣、科学素养高、充满创新活力的科技创新生力军。
中科院在围绕建立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中,统筹考虑人才政策、人才计划与改革创新重大任务的有机衔接,通过制定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为各类人才搭建更多的创新舞台、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组织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学习“两弹一星”工程的成功经验,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在攻关任务中大力培养又红又专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研骨干。
稳定支持一批卓越创新中心,打造基础研究政策特区。
实施基础前沿科学研究计划,严格遴选一批“从0到1”原始创新项目试行“5年+5年”支持模式;同时在研究试行“无人区”计划,鼓励科学家发挥个人灵感,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勇闯科研方向上的“无人区”,挑战风险性强的最前沿科学问题。
通过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科院成功锻造出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如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振荡实验团队、铁基高温超导体研究团队、暗物质粒子空间探测团队、量子信息技术研发团队、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团队等,他们取得了一大批令人瞩目的重大科技成果。
我院一直重视青年人才自主培养,2011年成立青年创新促进会,强化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培养,建立国内外优秀人才公平竞争择优的良性机制;同时着力构建质量优异、特色鲜明的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模式,培养并向社会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超过22万人。
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不拘一格发现使用好人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同时提出,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把握和尊重科技创新规律是发现使用科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
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突出事业需求的人才选拔标准,突出精准施策的人才支持体系,突出目标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突出有序流动的人才竞争市场。
突出事业需求,凝聚“高精尖缺”人才。
坚持开放创新,加强人才引进的规划和系统布局,面向全球引进和使用各类人才资源,特别是顶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同时重视优秀青年人才、关键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大力吸引外国人才和创新团队,强优势补短板,着力优化引才结构,强化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科技强国建设的伟大奋斗中来。
突出精准施策,健全分类支持体系。
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把握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等不同创新活动的特点,完善人才分类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机制,改进科研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方式,促进各类人才发展与创新链紧密融合。
突出目标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改进完善科研院所和高校人才考核评价制度,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等为重点,建立符合科研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和体现人才价值的评价体系,充分体现正向激励,让各类人才各展所长。
突出有序流动,规范人才市场竞争。
以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提升人才使用效能为宗旨,促进科研院所、高校、创新企业以及东西部地区等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人才有序流动和协调发展。
采取特殊政策,重视中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和稳定。
突出用人主体作用,淡化人才引进行政化色彩和资源导向,破除简单看资历、发“帽子”、给待遇等不良倾向,避免人才无序化竞争。
中科院围绕实现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目标,以提升队伍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创新活力为重点,着力推进实现以创新事业不断凝聚造就高水平创新队伍的根本转变。
聚焦国家重大需求,注重学科领域布局,立足队伍可持续发展,发挥学科特色和平台优势,结合各类国家级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科研布局的推进,按需精准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
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坚决摒弃只看数量、“帽子”,忽视能力贡献的倾向,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促进各类人才良性竞争、有序流动。
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强化稳定支持,以国际同行评估为主,适当延长考核周期。
对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基于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建立竞争性与稳定性相结合、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的长期支持机制。
对从事重大科技设施建设运维的,实行工程建设人员、科研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支撑管理人员等分类管理,体现岗位职责和任务需求的评价方式。
优化科研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才建功立业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生态,是凝聚优秀人才、促进人才成长、释放人才潜能、发挥人才作用,吸引和激励广大科技人才踊跃投身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根本所在。
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以正确的人才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为引领,加强公平普惠环境和基础制度建设,为国内国外和不同创新主体的各类人才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充分发挥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的作用,实现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支撑服务等各类人才均衡发展。
进一步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充分下放自主权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创新和完善人才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为突破,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拔尖人才发挥作用、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队伍创新能力提升和结构动态优化的人才制度体系。
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激励保障机制。
推动用人单位切实改进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破除将薪酬待遇等与人才“帽子”简单挂钩的做法,完善基于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精准激励保障服务国家战略、承担国家使命的重点人才和重点团队,形成鼓励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潜心重大基础前沿研究、突出重大业绩贡献、体现公平公正与激励约束的科技人才收入分配制度体系。
加强公共服务资源统筹,为科技人才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健康、后勤服务等有效保障,切实帮助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增强科技人才的凝聚力向心力,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强化有利于促进潜心致研的科研作风学风。
加强对科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强化国家意识,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增强“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科学精神涵养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把学术质量关、学风道德关,加强科技伦理相关制度建设,让科学精神和科研诚信真正内化为科研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精神追求。
加快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探索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实行退出和问责机制,营造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环境。
(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白春礼)高新企业认证高新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评价贯标申请服务高新企业认证高新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评价贯标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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