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企业如何善用宣告专利权无效制度。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专利管理制度。
专利管理制度是提高专利保护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作为创新主体,企业应以贯标为契机,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需要,力主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要掌握并运用维权策略。
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从战略高度管理知识产权。
注重把握好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主线,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保驾护航。
司法保护方面,全国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之一落户广州,为广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奠定了基础。
三是要不断提高创新水平。
专利维权的根本之策,还是在于不断提高创新水平。
既要在研发前做好专利信息分析,防止侵权和无效研发等潜在风险;又要在研发中注重专利挖掘,做好专利布局;还要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并保持法律状态稳定。
近年来,广州市创新主体纷纷加大专利运营投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运用专利权利体系和专利攻防策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实现其经济价值,从而在专利维权中赢得主动。
四是要建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化。
创新主体应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协会联盟保护等手段,除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灵活等特点外,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还能促进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和友好合作,为创新主体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一,我们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
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越早取得专利权就会越快赢得商机。
所以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申请工作,在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以前这段时间为最佳提交申请文件时间。
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改良,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代、第三代等系列产品,那么我们可以以原申请为优先权基础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
有些企业在专利申请上比较低调,唯恐自己的核心技术在专利公布的同时也被同行业所掌握或剽窃,不利于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这便走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
我们一定要相信,市场竞争机制是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上发展的,我们专利公布不是给假冒伪劣者以便利,而是更有效的打击侵权等不公平竞争者。
第二,企业要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
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般人总认为发明比实用新型的科技含量高些,其实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内容要求上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在审批手续上和专利保护年限上不同罢了。
第三,企业就要检索相关专利文献,仔细分析和比较相关专利,做到“知己知彼”,从而在撰写中突出自己专利的“新颖性”,使自己的专利权限“有的放矢”,不至于产生侵权的麻烦。
第四,我们要确定企业专利申请的途径。
一是专利由企业自己来申请,即专利文件由企业内部人员撰写,然后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直接递交当地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二是企业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木子专利代理中心)办理,专利文件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提交等;三是专利申请由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完成,代理机构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而专利文件则是在代理机构的指导下,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和修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企业专利维护的一些法律知识。
企业在申请专利之后,那么这个专利技术就只能自己企业使用其他的个人或者是单位在没有企业的允许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使用的,不然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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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善用宣告专利权无效制度


企业如何善用宣告专利权无效制度宣告专利无效的作用不仅体现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成为企业维权整体策略中的重要环节。
现在许多跨国公司都是打‘专利牌’,为了取得垄断地位和制约竞争对手而大量申请专利。
事实上,应对跨国公司的专利战,除了加快自主创新申请专利保护外,仔细研究竞争对手的专利也是重要手段,因为许多专利可能是无效的垃圾专利。
所谓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是指,申请人认为专利局对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由此而引起的一种法律程序。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对该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认为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授予确实不符合或部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权利的,即做出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反之则维持该专利权继续有效。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出现尤为频繁,因为专利侵权纠纷产生的前提应是该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一旦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可以直接消除专利权人据以主张权利的基础,原告对被告提出的侵权诉讼则成为无源之水难以成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依法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在无效宣告程序启动后,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可以进行审理后的调解。
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可以在该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结果往往是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自己的请求,诉讼的原告人则撤诉或不予起诉。
由此可见,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运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合理解决具有重大的影响。
目前在现实中,由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的多种因素,导致了大量“垃圾专利”产生。
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不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在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情况下而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更大。
典型的例子如一些外国公司将丧失化合物专利优先权的文献被变造为新专利进入中国,这种专利往往撰写成新用途或新组合物等,实际上这类专利毫无新颖性和创造性;还有一些专利在国外保护期届满,进入现有技术领域的方案又被变造为中国发明专利。
因此,为保证专利的质量,纠正专利机会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以纠正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实践证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的设立在保证专利质量,实现专利法的宗旨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第六十六条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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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怎样进行申请专利


企业应怎样进行申请专利首先,我们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
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尽快取得专利权(甚至申请号)就会尽快赢得商机。
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工作,在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以前这段时间提交申请文件最佳。
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改良,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代、第三代等系列产品的推出,那么我们可以在原申请的基础上再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即同类专利申请中,已申请过相关专利的具有优先权。
有些企业在专利申请上比较低调,唯恐自己的核心技术在专利公布的同时也被同行业所掌握和剽窃,不利于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这便走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
我们一定要相信,市场竞争机制是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上发展的,我们专利公布不是给假冒伪劣者以便利,而是更有效的打击侵权等不公平竞争者。
第二步,我们就要确定企业专利申请的途径。
一是专利由企业自己来申请,即专利文件由企业内部人员撰写,然后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直接递交当地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二是企业把专利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文件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提交等;三是专利申请由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完成,代理机构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而专利文件则是在代理机构的指导下,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和修改。
企业在选择申请专利途径时,除了考虑以上问题外,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因为专利申请还需交纳相关费用的。
专利申请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两部分:
一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申请费、年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等,二是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代理、检索、咨询、服务等费用。
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为鼓励专利申请,都相应出台了不同的鼓励政策,因此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相关证明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第一部分费用能得到一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减免。
至于第二部分费用,目前市场上的代理费用参差不齐,还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
这部分费用是减免不了的,应该提前计划在企业的财务预算内。
第三步,企业要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
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般人总认为发明比实用新型的科技含量高些,其实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内容要求上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在审批手续上和专利保护年限上不同罢了。
因此,在专利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视产品的具体性质来确定申请类型。
若产品新的科技含量不高(相对已公布的专利),又急于占领市场,并且预计只能在市场中短期存在(或淘汰或更新),那就以实用新型作为申请类型。
否则,产品科技科技含量较高(相对已公布的专利),想长期占领市场,或容易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那么该专利就作为发明来申请。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更应有点“急功近利”的眼光,一般适用于时尚产品的外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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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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