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在什么地方备案,专利独占许可使用是否需要备案。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在什么地方备案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在什么地方备案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十六条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
第十七条 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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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独占许可使用是否需要备案


专利独占许可使用是否需要备案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可以进行备案,但备案并不是强制要求的。
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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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独占许可备案如何注销


一、专利独占许可备案如何注销1、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备案后,如果许可合同解除或者届满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销备案。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规定,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2、法律依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
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二、商标独占许可与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排他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将该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并且不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其法律意义体现在原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双方使用,排除第三方使用。
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自己名义可以维权。
根据司法实践,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自行提起诉讼的,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商标注册人明确表示不起诉的书面证据。
商标普通许可:
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无数量限制。
其法律意义是:
该种许可,市面上可能会有多个使用人。
如果发现商标侵权,必须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才可以起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在什么地方备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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