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优先权日的规定,专利优先权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专利优先权日的规定


《巴黎公约》第4条A款第(1)项规定:“在本联盟的任何一个国家正式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者权利继受人,从最初的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起,在一定期间(称为“优先权期间”)内,在联盟的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同样的内容的申请("专利申请日")的应当享有优先权。
”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提出。
4、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1、国外(1)优先权日必须是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而不能以第二次、第三次等申请的日期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2)优先权只适用于第一次提出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的内容。
(3)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在中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是同一人,才有权要求优先权。
同一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的权利继受人。
(4)必须在优先权期间内向中国提出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自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在6个月内)2、国内我国《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为基础向国知局提出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本国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知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在某种程度当中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优先权原则,发源于《巴黎公约》,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为了申请人行使国际专利申请便利而设置的,这也是设置优先权原则的初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知识更新加速,世界上不少国家从保护本国国民利益的角度设置了本国优先权制度。
我国于1992年9月修订专利法时也引入了国内优先权制度。
区分国内优先权于与国外优先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优先权包含范围不同:国外申请人可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权,享有优先权。
(二)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
(三)权利来源不同:国外优先权来源于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则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权。
(四)优先权设置目的不同: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公民的。
三、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一)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二)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起算日是什么时候


一、  专利优先权起算日是什么时候,具体情况如下:从专利授权公告开始之日。
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二、  专利优先权包括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两种,主要为:1。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提醒您,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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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日的规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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