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利纠纷的规定,专利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专利权利纠纷的规定


专利权利纠纷的规定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纠纷的主要类型专利纠纷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关于专利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专利纠纷的种类很多,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六类:
1。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是专利纠纷中的一类,主要包括:
一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二是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三是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
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规定,从公布专利申请起,到授予专利权止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使用该项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有权要求取得报酬,或者保留在专利权被批准后补收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有关当事人如果因此发生纠纷,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强制许可就是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经过行政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利用该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强制许可证,目的是限制专利权人垄断专利权。
但是,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向专利权支付使用费。
有关当事人因此引起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专利侵权纠纷该类纠纷较多,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的纠纷;专利行政侵权纠纷,即专利机关作出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侵犯甚至剥夺了专利权人合法权利而引起的纠纷。
5。专利权归属纠纷是指发明创造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有关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权利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
专利权属纠纷最常见的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的争议,以及某项专利权是否属于共有而产生的争议。
此类纠纷既可以由专利机关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类纠纷只解决权属纠纷,即只解决专利权的主体,谁是专利权人,而不审查专利权的客体问题。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有相似之处,即争议的焦点都是谁应真正持有专利技术。
但是,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却是两类不同的纠纷。
主要区别是:
第一,从时间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发生在专利权授予之前,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专利权被授予以后的纠纷;第二,从内容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争议的焦点是谁对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对已确定为专利的发明创造重新提出谁是专利权人;第三,从形态上看,专利申请权争议的标的能否被授予专利尚处于未决状态,而专利权届纠纷争议的标的则是实际存在的一项已经专利机关确认的专利;第四,从处理结果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处理不涉及专利权的归属,而专利权归属纠纷则必须明确判定谁是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一项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
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合同;专利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专利所有权的合同。
转让后,专利权人即丧失了专有权,而受让人即成为新的专利专有权人。
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这种专利合同纠纷,实践中正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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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专利纠纷一般可以分为六种,一般比较常见的纠纷案件为专利侵权的纠纷,专利申请的纠纷以及专利权归属的纠纷,特许权使用费纠纷等等,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专利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专利权利要求书怎么写我国法律规定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
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
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
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
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 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
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
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 立存在。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 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权利要求书的写法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前序部分:
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
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c。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
引用部分:
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
例如: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限定部分:
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
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权利要求。
同时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使用“或”连接。
例如:
“根 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
这样的权利要求称为多项权利要求。
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多重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对象。
d。同一构思的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而可能存在两项独立权利要求。
这时应当确定一项为主要的,作为第一项权利要求,另一项排在后面成为与第 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平行的、有独立的法律意义的权利要求。
例如:
一项产品发明和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发明可以合案申请,这时一般把产品作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把 方法作为第二独立权利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模板


权利要求书模版(写明申请人所主张的权利范围)说明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专利的重要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填写权利要求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主张权利的范围必须明确,有几项权利要求,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学技术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除绝对必要以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2)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洁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
字高在0.3-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0.4厘米之间。
四周须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留1.5厘米。
(3)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如写不下,可用白纸续写。
续页必须与首页大小、质量相一致,横向书写,只限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应留有空白。
邮寄不得折叠。
专利权利要求的基本种类一、按照权利要求的性质划分按照权利要求所保护技术方案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类型:
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
产品权利要求,在国际上又称作物的权利要求。
其给予保护的客体不仅包括常规概念之下的产品,还包括物质、材料、物品、机器、系统等人类技术生产的任何具体的实体。
也就是说,它可以是工具、装臵、设备、仪器、部件、元件、线路、合金、涂料、水泥、玻璃、组合物、化合物等等。
方法权利要求,国际上又称作活动的权利要求。
它所保护的是有时间要素的活动。
它可以是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安装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
虽然在执行这些方法步骤时也会涉及到物,例如材料、设备、工具等,但是其核心不在于对物本身的创新或改进,而是通过方法步骤的组合和执行顺序来实现方法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二、按照权利要求的形式划分按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撰写形式划分,有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
它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需的必要技术特征。
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使之区别于其它技术方案。
从属权利要求: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另一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技术特征对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附加技术特征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之外再附加的技术特征。
它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可以是对引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在一件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客体的保护范围最宽,而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落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一件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还可以包括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是专利制度中特有的概念;权利要求是具有相对固定格式的“文字作品”,权利要求自身是一个技术方案,是对发明内容的高度概括,实质上是专利权的客体,其具有双重属性:
事实属性和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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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利纠纷的规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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