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诉讼赔偿,专利诉讼赔偿标准

专利诉讼赔偿


关于专利侵权的,有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
一、直接侵权行为。
1、行为人直接使用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2、行为人直接使用专利权人的产品、发明;3、行为人直接销售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4、行为人直接将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口;

专利诉讼赔偿标准


一、专利侵权行为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一种,对于知识产权来说,知识产权会带来一些不良的后果,例如说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等。
那么,对于专利侵权这种情况来说,应该如何去处理呢?接下来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诉讼赔偿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专利诉讼赔偿标准(一)在损害赔偿知识中,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
浏览全文二、他人就自己的专利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因此,日后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作出赔偿。
下面就由 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专利赔偿标准《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浏览全文三、专利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各种诉讼的总称。
那么专利诉讼有哪些分类?诉讼的手里范围有哪些?诉讼的时效又是多长? 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专利诉讼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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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全文四、通常专利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是:有诉讼能力的人经过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名义进行诉讼的能力资格,通常诉讼代理人范围有:(1)当事人的近亲属。
(2)律师。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除上面所列几种人,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朋友、同事等他所信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
浏览全文五、专利复审的程序是:1、专利申请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复审;2、国知局依法复审;2、国知局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知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复审。
国知局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浏览全文六、专利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总称。
专利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诉讼技巧?由 的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一、专利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1查明专利侵权基本事实,明确侵权行为人(被告);2估算专利侵权利益损失,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3准备专利侵权证据证明材料,撰写民事起诉状;4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提起专利侵。。。
浏览全文七、专利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总称。
针对于专利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的问题, 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专利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审理有关不服专利机关决定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仅限于北京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审理其他专利纠纷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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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赔偿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赔偿额认定如下:  1。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
,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依据指引:1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2amp;lt;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amp;(2001年6月22日发布)第十八条侵犯专利权行为发生在2001年7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专利法的规定追究民事责任;发生在2001年7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专利法的规定追究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从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同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教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重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也就是说,到底按照权利人的损失还是侵权人的利益确定,根据权利人请求而定。
3。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为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的销售量下降,导致权利人获利减少的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4。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5。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专利法关于侵权赔偿额的确定是专利法第二次修改时增加的内容,对于2001年7月1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2001年7月1日尚未作出判决的。是否可以按照新专利法的规定确定赔偿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龄若干规定》第1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行为发生在2001年7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专利法的规定追究民事责任;发生在2001年7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专利法的规定追究民事责任。
这就表明,对于前述情况,应当适用原专利法的规定确定赔偿额。
专利诉讼赔偿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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