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标复审异议申请程序,商标复审有哪些类型

商标复审异议申请程序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本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
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
3、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4、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
5、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载明的顺序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及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他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
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6、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7、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8、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9、收费标准:商标评审费1500元。
邮寄办理的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此申请书后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复审有哪些类型


一、商标驳回复审简介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2条和《商标评审规则》。
二、商标驳回复审前提条件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评审费用:规费1500元/件,代理费2000元/件起。
三、商标驳回的原因分析1、有相关在先权利:有近似商标在先申请;2、商标不具备显著性:该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表明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特点等;3、商标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或者具有不良影响:主要是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相关规定。
四、申请复审的书件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2、《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3、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5、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6、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五、申请复审所需的材料商标驳回复审根据驳回的理由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相同,一般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3、商标驳回通知书;4、商标真实含义、设计思想、专业设计证明,出具书面材料。
5、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6、企业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7、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复印件;8、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或复印件;9、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10、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六、商标驳回复审办理流程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驳回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驳回复审申请书件:包括撰写驳回复审申请书、拟写驳回复审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驳回复审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件;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书件不予退还。

商标复审条件


一、商标驳回复审简介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2条和《商标评审规则》。
二、商标驳回复审前提条件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评审费用:规费1500元/件,代理费2000元/件起。
三、商标驳回的原因分析1、有相关在先权利:有近似商标在先申请;2、商标不具备显著性:该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表明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特点等;3、商标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或者具有不良影响:主要是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相关规定。
四、申请复审的书件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2、《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3、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5、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6、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五、申请复审所需的材料商标驳回复审根据驳回的理由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相同,一般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3、商标驳回通知书;4、商标真实含义、设计思想、专业设计证明,出具书面材料。
5、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6、企业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7、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复印件;8、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或复印件;9、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10、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六、商标驳回复审办理流程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驳回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驳回复审申请书件:包括撰写驳回复审申请书、拟写驳回复审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驳回复审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件;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书件不予退还。
商标复审异议申请程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商标复审有哪些类型 的资讯,可以咨询 造物网。
(造物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