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8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将施以38项惩戒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的加大监管力度、取消有关评优资格、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和优先审查等5项措施,以及各部门单位联合实施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任职资格、限制高消费等33项各类措施。
针对具有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开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