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保护,为什么要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专利保护利大与弊,还是弊大于利?


专利是在一定时期内受到法律保护的属于申请人所有的一种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政府的专利局依法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给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把发明创造作为一种财产权予以法律保护。
从中世纪(特别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大大推动了人们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同时也对技术进步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专利推动社会技术进步的一面表现在:
在一定时期内能够有效地保护发明创造,可以鼓励公民、法人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其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避免对相同技术的重复研究开发,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专利的独占性,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他人的自由竞争,造成某些与公共健康有关的产品(如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间价格偏高,从而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再比如当年莱特兄弟的专利申请却严重阻碍了飞机的研制工作,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美国政府强制推行专利共享制度,这个问题才最终得以解决。
今天,电脑行业的很多有识之士都担心“专利丛林”会阻碍软件的创新研发进程。
专利制度赋予创新者暂时的垄断权力,允许他们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制定高价格。
在这个过程中,创意的传播速度和使用率都大打折扣。
甚至还有一些专利申请人恶意通过变相手法申请早已成熟的技术专利,骗过专利局的审查,为行业的技术发展设定障碍。

专利保护,专利保护的到底是什么?


通过专利来保护发明创造是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的法定权利,也是大多数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目的。
但是,许多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到底能够保护什么,并没有正确的认识,无法认清自己专利的价值。
例如,明明不侵权,专利权人却盲目发动诉讼,因为败诉造成精力的浪费和诉讼费用的损失。
再例如,提交的专利申请保护范围实际很小无法起到保护作用,造成以保护主目的的申请人不仅浪费了申请费用,还可能由于辛辛苦苦研发的新技术白白被公开,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由于担心专利难以发挥保护作用而怠于申请专利,被他人先申请后遇到的侵权指控。
在错误的认识中,以下几种最常见:
1、申请专利没有用,别人随便改动一点就不侵权;2、别人加点东西就不侵权;3、别人只要用到我专利中的一点技术就侵权;4、别人用的技术和我的专利的原理基本相同,肯定侵权。
实际上,第1、3、4三种情形不全对也不全错,是对还是错取决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概括适当以及是否包含非必要技术特征。
而第2种情况就完全是错误的认识了。
1、判断专利究竟保护什么就看权利要求书一份专利文献,有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有的还有附图。
但,要知道你的专利保护的是什么,关键就看权利要求书。
因为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说明书和附图只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并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怎么判断是不是侵权?(1)拿什么对比判断是不是侵权,首先要进行技术特征的对比。
判断时,是用自己专利的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方实施的技术方案对比,而不是拿自己的专利产品与其对比。
(2)如何判断是否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对于是不是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发布了具体的规定,以指导各级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
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落入保护范围: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所以,并不是稍微改动一下就一定不侵权,可能不构成相同侵权,但还有可能构成等同侵权,当然也可能真不侵权了。
没有落入保护范围: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所以,并不是只要用到了权利要求的一部分技术内容就侵权。
不考虑的区别:
如果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包含了权利要求未涉及的技术特征,即比权利要求技术特征多,该增加的技术特征在判断侵权时不需要考虑。
什么是等同特征:
是指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无论是自己公司员工撰写还是代理机构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在申请人的专利负责人对稿件审核时,不能只看说明书对技术方案的描写是不是准确和正确,更主要的是审查权利要求,一是因为权利要求才真正决定着这个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因为申请递交后,对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只能缩小保护范围而不能扩大。
由于申请人特别是发明人与代理人相比,对技术方案以及相关行业的了解更深入更全面,更清楚申请的目的,所以对申请文件的把关审核尤其重要。
为了获得较宽保护范围,在审核时可以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一个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只解决了一个技术问题一件专利申请,可能会同时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几个技术问题,针对不同的技术问题可能采用了不同的解决手段,即采用了不同的技术特征或者技术特征的组合。
那么要同时解决几个技术问题与只解决一个技术问题相比,通常要采用更多的技术手段。
根据前面侵权判定部分的判定原则可知,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侵权技术需要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一个权利要求包含的技术特征越多,侵权可能性越小。
因此,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尽量只解决一个技术问题,以从根本上使其涉及的技术特征最少。
例如,一项关于汽车刹车系统的技术,一个通过结构改进解决刹车的灵敏性问题,还通过刹车材料改进提高刹车片使用寿命,那么撰写时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只能解决这两个问题之一,不要用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同时解决。
2、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含非必要技术特征一个权利要求应该记载解决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解决该技术问题的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也就是说,作为确定保护范围的一项权利要求,特别是独立权利要求,应该只记载解决该技术问题所不可或缺的技术特征,即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缺少该技术特征就实现不了其发明目的。
而那些对解决技术问题没有贡献的技术特征或者可有可无的技术特征,属于非必要技术特征,这一部分恰恰是最容易被别人省掉的技术特征,对于恶意模仿者来说最容易“改改就不侵权的特征”。
因此,如果权利要求特别是独立权利要求包含了这样的非必要技术特征,对专利权人来说就是损失了,甚至是大损失,因为别人很容易就绕过去了。
审核人应该对权利要求的每一句话判断一下缺少它是不是可行。
对于前述汽车刹车的案例,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是解决刹车灵敏性问题,那么刹车片材料就属于非必要技术特征,就不要写入该独立权利要求中。
因为其他人很可能只采用该专利的结构特征解决刹车灵敏问题,而不采用这种特定刹车片材料,从而既抄袭了专利权人的技术又不构成专利侵权。
3、独立利要求是否采用了概括性的术语或语句表达方式独立权利要求作为一项专利中保护范围最宽的权利要求,通常是在多种实施例或者可能的实现方式基础上概括而成。
因此,应该尽量采用概括性的术语或语句表达,以使其具有更广的含义,以将能够想到的更多实施可能性纳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中。
例如,独立权利要求采用“卤素”比采用具体的“氯”包括的实现方式更多,保护范围更广。
采用功能性限定的术语例如“传动机构”比具体的“齿轮传动”保护的范围更广。
发明人设计的技术方案通常是经过优化后发明人认为的最佳方案,申请专利时通过合理的概括,能够把保护范围扩展到该最佳方案以外,即将保护范围从一个优化的具体点扩大到可能的面,通常好的概括比等同特征保护范围更广。
当然,准确确定一个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具体判断一项技术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更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需要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来做。
但是,作为专利权人和申请人,如果不掌握上述基本知识,就很难达到用专利来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的目的。

专利保护,为什么要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指对依法通过专利申请获取授权的专利进行的权利保护。
简单点说,专利保护就是对专利申请人获取的专利权的保护。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在一定情况下,会受到他人的侵犯。
由此来看,积极申请专利保护对于维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申请专利保护,可以独占市场,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一项技术一旦申请专利,均是在法律保护下的公开,任何人即使通过上述某些途径学会或掌握了这项技术,在这项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也不能随便使用。
而如果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该专利产品。
因此,专利有很重要的占领和保护市场的作用。
其次申请专利保护后,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
通过专利申请可以保护自身的智力成果,并利用其垄断市场,获得垄断利润。
同时,也可以将专利技术许可、转让给他方使用,获取巨额的许可、转让费用。
再者以此可以主动防御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
虽然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应当在国内没有公开制造、销售、使用过,但由于事后要取得相应的有效证据相当困难,因此,存在他人将你们已经公开的产品(或技术)拿去申请并获得有效专利的可能,甚至倒过来追究你们的侵权责任,到时候就有苦也说不出了。
另外专利对企业形象塑造的效果好。
例如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打上专利标志,突出产品已获得国家专利权保护的特性,从而增强该产品的社会认可度,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还有专利申请可以享受国家政府红利。
通过申请专利,专利的数量达到一定时,可申请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税收优惠政策与重大项目的投标竞标。
企业可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从而可以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
企业若想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般要拥有1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专利,而一旦获得高新认定,企业便可以取得税收、贷款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
专利保护,为什么要申请专利保护?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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