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与商标权有哪些具体的区别,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与商标权有哪些具体的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商标权是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2。权利内容不同商标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
专利权的内容分为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请求保护权、放弃权和质押权。
专利人的义务包括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和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3。权利对象不同商标权的对象是依法予以保护的注册商标。
专利权的对象,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4。审批程序不同商标注册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五个阶段。
《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5。有效期限不同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通过和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奖励和报酬事项,单位也可以在其规章中规定奖励和报酬的获得情况;如果合同和单位规章中都没有规定的,单位应该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和报酬。
当然,发明人和设计人除了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还有署名权。
《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无效的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1。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
(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专利权与商标权有哪些具体的区别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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