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近似,太阳能发电专利技术发展趋势

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近似


外观设计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因此在进行申请的时候,是要根据专利法中对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才是能够申请好对应的权利的。
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的技术特征需写明如下几点: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ABCBE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航海导航和警告。
(设计用于干什么的)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视图所体现的是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一般为主视图体现了设计要点)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
(哪一个图最能表现设计写哪个图)1、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4、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5、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1、首先要从类别上进行比较。
只有同类产品才能相互比较。
这里所说的类别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
2、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
如录音机、电视机、运输工具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3、进行色彩近似判断时,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等在产品的整体上所产生的美感效果。
如组合玩具,造型不同,即使色彩一样也是不相近似。
4、产品的大小,材料的差别,功能的差别等都不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近似的条件。
根据不同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的小类范围内,以造型为主,图案为依据,结合色彩从产品的整体上进行观察。

太阳能发电专利技术发展趋势


从“家庭电厂”到“发电大厦”,中国太阳能发电急需突破政策瓶颈我国太阳能发电行业尚处在萌芽阶段,国外则已高度发达。
例如,上海一个赵博士自费建立了中国唯一的“家庭电厂”:在楼顶覆盖了仅21平米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板。
这个静止而且无声的“电厂”生产的电能部分供自家使用,其余“倒贴”贡献给公共电网。
由于中国没有财政补贴,“家庭电厂”的建设只能全部自费;由于中国电网对用户进出电力都要收费,所以向公共电网免费供电的“家庭电厂”要按照市场耗电价格向电力企业倒贴电费。
相反,在日本,“家庭电厂”的全部投资约70%由政府买单。
“家庭电厂”向公共电网提供的电力,由政府强制电力企业按照太阳能发电核定价格收购,超出市场普通电力基准价的部分,由政府补贴。
这使日本约20%的家庭在屋顶覆盖了太阳能发电设备。
在德国,由于政府强制电力企业高价收购“家庭电厂”的产品,德国的太阳能发电屋顶也已高达数十万个。
在美国,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德国的补贴政策,强制电力公司在未来20年内,保证用双倍价格收购“家庭电厂”的太阳能电力。
2008年,美国总统还签署了价值数百亿美元的绿色能源投资补贴制度延长法案,其中,把住宅建成太阳能电厂,可获得30%的财政补贴,该政策继续延长生效8年。
在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下,国外一些地方政府、企业陆续启动了庞大的太阳能发电投资计划。
例如,洛杉矶市政府投资15亿美元,计划在未来5年内把全市居民屋顶、市政不动产屋顶等改造成太阳能电厂。
太平洋天然气和电力公司正在兴建的一个太阳能电厂可满足15万个家庭的用电需求。
加州亮源能源公司正在兴建的一个太阳能电厂则足供84万个家庭使用。
随着日本、德国、美国“家庭电厂”的日益普及,这些地区的供电节点将增加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个,彻底改变全国电网依靠少数火电、水电、核电节点的旧格局;在全球供电领域,它们将率先赢得战略安全,并率先进入绿色能源时代。
与“家庭电厂”刚刚萌芽的情况类似,我国太阳能“发电大厦”也仅有一幢。
例如,在保定市,本地高科技企业把“越秀酒店”改造成“电谷锦江国际酒店”,在立面、楼顶、挡雨棚等9个部位,总计覆盖了4500多平米的太阳能电池板。
其主体是立面的“呼吸式太阳能玻璃幕墙”,它可发电、透光、遮阳。
该大厦已经建成,其年太阳能发电量约26万度,相当于520户家庭(每户年均用电500度)的全年用电总量;它提供的绿色能源,可替代104吨标准煤,分别减少二氧化碳、硫氧化物、烟尘排放量75.5吨、2.3吨、1.8吨。
在规划中的商业广场上,“电谷锦江国际酒店”将和其他几座太阳能“发电大厦”共同组成一座中型电厂。
这个电厂的产品将并入公共电网。
但是,由于国家不能用足够高的价格强制电力企业长期收购该绿色能源,保定的“发电大厦”很难在全国推广。
相反,在日本、德国、美国、澳大利亚,太阳能“发电大厦”已快速普及。
国外“发电大厦”不但优选标志性建筑,以引导全社会仿效,而且优选重大项目,以保证“战略据点”的用电安全。
例如,科罗拉多州议会大厦、南加州商业大厦、维多利亚皇后大厦、日本国际媒体中心、日本夏普公司液晶电视厂房等标志性建筑,都已被建造成太阳能“发电大厦”。
内华达州空军基地、拉斯维加斯Nellis空军基地、肯尼迪航天中心、澳大利亚阿德莱德机场、科隆/波恩机场、加州圣丽塔监狱等已经成为兴建太阳能电厂的战略据点。
这些项目一般都有政府的财政资助。
例如,对阿德莱德机场,仅南澳大利亚州政府的资助就超过100万美元。
我国各级政府在建材、建筑市场,出台了一些重大措施。
例如,有些地方强制所有新建大厦安装双层节能玻璃,强制全部平顶楼房限期改造出节能的坡式屋顶。
有些地区更加超前,要求特定场所的玻璃涂敷纳米薄层,变成透明的防弹玻璃。
可是,在推广太阳能“家庭电厂”、“发电大厦”问题上,我国还缺乏强有力的建材、建筑管制措施,更缺乏有效的财政扶持政策。
截至目前,中国的“家庭电厂”、“发电大厦”廖廖无几。
但是,中国的太阳能发电资源异常丰富。
与多云、狭小的日本、德国相比,我国有阳光充足、土地辽阔的荒漠。
如果把中国1%荒漠中的太阳能用于发电,就可满足我国2003年全年的用电量。
在同样多云的上海,如果20%的屋顶安装现有的太阳能发电设备,每年发电量将超过57亿度;让上海20%的楼宇“披上”太阳能发电幕墙,每年发电量将高达数千亿度。
目前,我国个别企业已开始尝试建设“太阳能电厂”。
例如,中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柴达木盆地建设1GW的太阳能电站,其设计规模居全球第一位。
但是,从国家电网安全的角度讲,从遥远的西部统一节点向东部供电,这并不可取。
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优先在发达地区资助用户建设数以千万计的“家庭电厂”、“发电大厦”,并选择一大批战略单位,由国家投资为其建造战备性质的太阳能电厂。
对各种类型的太阳能电厂,我国更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强制电力企业高价收购其绿色能源。
从第一代到第二代,中国太阳能发电技术急需实现全球崛起我国光伏制造业发展很快。
例如,2007年,无锡尚德销售收入超百亿美元,跻身世界光伏行业三强。
浙江上虞的多晶硅基地计划在2009年达到千吨生产规模;衢州的光伏产品大量应用到宇航、军工领域,年产值很快将超过200亿元。
投资18亿元的泉州太阳能产业园、投资25亿元的乐山光伏产业基地、投资100亿元的江西太阳能硅片基地也将陆续竣工投产,计划产值超过1000亿元。
我国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还带动了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建材行业的发展。
例如,山东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基地;河北、辽宁、湖南等地的太阳能建材行业也在快速崛起。
不过,在全球太阳能产业链中,原料、技术和设备基本被发达国家垄断,中国太阳能企业从事的工作主要是终端产品的工艺改进和制造。
尤其光伏产业,我国90%以上的原料和设备依靠进口,约95%以上的产品用于出口;我们处在产业链上层次较低的加工环节,核心技术基本被国外企业掌握。
国内企业在太阳能电厂的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等外围产品上已经有可靠的技术积累。
但是,在多晶硅薄膜电池、非晶硅薄膜电池、多元化合物薄膜电池、聚合物薄膜电池、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柔性光伏电池等核心技术领域,我国尚缺乏具有工业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例如,国外已研制出轻便、纤薄,可折叠、卷曲的光伏电池。
它可使汽车、服装变成小型光伏电站。
再如,国外开发出了厚度小于0.1毫米,重量小于1克,面积小于1/2平方分米的微型光伏电池,可使手机、收音机等小型电子产品依靠太阳能,告别现有的蓄电池或者充电电池。
我国虽然在光伏发电,即第一代“太阳能发电”技术上没有掌握足够多的核心技术,但是在第二代“太阳能发电”技术上,已经初步获得重大突破。
我国各级政府,尤其宇航、军工部门应当加大对第二代“太阳能发电”技术的支持力度,促进其快速实现产业化。
该技术来自我国浙江企业。
它不但可用太阳能发电,而且可用一切热源发电。
发电技术的发展经历了水轮驱动、水坝涡轮叶片驱动、蒸汽驱动、内燃机驱动、天然气涡轮驱动、燃煤蒸汽涡轮驱动、原子能驱动等发电方式。
这些发电方式都包含机械运动,噪声很大,并普遍造成环境的变迁与污染。
第一次全球“石油危机”之后,宇宙飞船率先应用的半导体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始大量获得民用。
该技术的优点是:没有机械运动与机械损耗,非常安静、环保。
其缺点是:太阳能转换为电能的效率不高。
该技术用光伏原理来发电:例如,硅原子有4个电子,在纯硅中掺入有5个电子的原子如磷原子,可获得带负电的N型半导体;在纯硅中掺入有3个电子的原子如硼原子,可获得带正电的P型半导体。
P型、N型半导体结合在一起时,则接触面会形成电势差;太阳光照射到PN结后,空穴由N极区向P极区移动,电子则由P极区向N极区移动,形成电流。
在低光谱区,光子基本上被全部浪费;在高光谱区,光子被大量消耗。
这就导致传统的光伏发电技术一般不能超过29%的光电转化比率。

专利所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和策略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世界各国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应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一)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外观设计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则可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判决。
(二)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如果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违反合法性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则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三)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的领(四)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专利文件不合法定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另一种是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五)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即违反《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权的。
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近似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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