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法解读:第五十七条【专利许可纠纷解决】,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专利法解读:第五十七条【专利许可纠纷解决】


专利法解读:第五十七条【专利许可纠纷解决】第五十七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解读】本条是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引起的纠纷的解决方式进行了规定。
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指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及其进口他人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非法行为。
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除本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外,都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对这种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本条规定了如下处理方式: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指发生侵权案件以后,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磋商,以达成解决争议办法的处理方式。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权人认为他人侵犯其专利权,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得以侵权人为被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级别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
被侵权人可以依照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处理。
按照本条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如果不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打官司”方式来解决争议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在此对本条的这一规定作几点说明:(1)专利侵权纠纷,性质上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通常应通过司法程序加以解决,而不应由行政机关处理。
但我国专利法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规定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专利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这对于发挥专利行政机关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的优势,减少专利诉讼案件,方便当事人,是有利的。
但是,究竟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采用哪种方式对自己比较有利,要由当事人自己来判断,选择权在当事人,或者说是在被侵权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只能根据有关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处理,当事人没有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能主动进行处理。
(2)可以作出本条规定的处理的机关,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按照本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同时,按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专利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的有关说明,也可以包括依法设立的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市一级政府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的依据,是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内容,主要是对是否构成侵权进行认定,并对认定为侵权的行为进行处理,即按照本条的规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4)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作出的处理,属于行政处理,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侵权人既不履行,不停止侵权行为,又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的,作出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由于这一处理的性质属于行政处理,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作出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超过15日的,除有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行政调解。
依照本条的规定,进行调解的机关,应是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处理的同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内容,是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调解只能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这种调解属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民事调解,不是行政处理,应由当事人自愿履行,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有关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本条第二款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证据的提供问题分两种情况作了规定:1。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按照这一规定,涉及本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由被诉侵权的人即被告来承担。
被诉侵权的人不能提供其同样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充分证据的,推定其使用了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构成了对专利权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专利诉讼无效情形如下:1。专利对象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范围内;2。专利对象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3。专利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专利的行为能力或权利能力。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3。经过实质审查或者修改后没有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一般要三年到四年零六个月时间。
但仅限于申请发明专利的情形。
若当事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时间一般为十八个月,因为无需进行三年的实质审查。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专利转让的手续是什么


在生活中专利作为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法律是会保护的,当然专利权人也可以进行转让、赠送专利的权利,如果当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的时候,专利权的主体就发生了改变,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人死后专利权归谁的相关内容。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可以继承。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1、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需要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项目名称、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日、申请号等条款;对于一件专利存在多个专利权人的情况,专利权的转让需要全体专利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2、需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以及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然后连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一并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并且应当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从申报之日起,一个月左右可以完成转让;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合格后,以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的日期为登记日,也就是专利权转让的生效日。
专利权是复合性权利,具有人身属性方面的权利,又有财产属性方面的权利,两者财产属性方面的权利都可以继承。
专利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因此,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了专利权,他人可以无偿使用该专利,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专利法解读:第五十七条【专利许可纠纷解决】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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