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物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蜂窝状炒锅是谁的专利?不粘锅专利商战,苏泊尔获赔300万

苏泊尔与巴赫的“蜂窝不粘锅”之战,浙江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巴赫因商业诋毁苏泊尔,被判赔偿300万元。

浙江苏泊尔是一家制造销售厨房用具、五金的家电企业。

浙江巴赫、浙江中康是两家厨具、餐具制造销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品牌名叫“康巴赫”。

2019年,巴赫在《羊城晚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苏白尔:感谢你,要不是你的模仿,无人知晓蜂窝不粘锅原创发明者是我。”

广告内文中还附上了有关技术的专利号,可跳转至康巴赫“蜂窝不粘锅专利技术维权声明”。


不粘锅背后的专利纠纷

据法院查明,巴赫和中康公司在多个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康巴赫”商标,并经他人转让获得“一种不锈钢或复合钢的不粘锅的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

但是,有案外人针对此专利向国知局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19年11月,国知局作出了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认定巴赫利用“化学蚀刻方法”形成预定图案凹凸纹路的技术方案维持专利有效。

但案外人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期间,巴赫公司起诉苏泊尔,诉称侵害了该发明专利权。

法院对该行政诉讼案作出判决,认为巴赫公司提交的专利申请中,认为利用化学蚀刻方法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和显著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巴赫诉苏泊尔专利侵权案也被驳回。


苏泊尔的反击

2019年10月22日,苏泊尔以巴赫公司涉嫌诋毁商誉为由向杭州中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

杭州中院审查后24小时内作出裁定,并赶在巴赫公司的新闻发布会前送达。

2019年11月21日,苏泊尔公司正式起诉,认为巴赫公司发布的大量信息已构成商业诋毁,索赔1500万元。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巴赫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在相应平台刊登声明,为苏泊尔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苏泊尔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00万元。

一审判决后,苏泊尔、巴赫公司均上诉至浙江高院。浙江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巴赫公司商业诋毁成立,巴赫公司的上诉理由和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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