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之初审和实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之初审和实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之初审和实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申请的流程不同也是因为专利的类型不同,就像专利的类型中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是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流程是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流程是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告—授权。
下面就根据专利申请的问题,来讲讲发明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实审和初审过程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初步审查的内容国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递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实质审查的内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主要依据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而启动。
为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交正式的实质审查请求。
在此期限内没有请求实质审查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我们都知道专利授权之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了专利权人,那专利权人到底有什么权利呢?其实专利权人有这几种权利, 小编已经整理出来啦~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转让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通常见到的专利转让,都可以理解为专利的“买卖”,当然转让并不仅是买卖这一种方式,它还可以是无偿的赠与,也可以是抵押等。
2、许可权,又称许可实施权或者许可使用权,是基于独占权而产生的权利。
指专利权人可以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可以将其简单理解为一种租借关系,专利权人将专利租给他人使用,使用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3、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是专利权人最重要的权利。
意思是该项专利只能由该专利权人来支配、使用、处置,独占该专利,其他人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组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允许,擅自使用该项专利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如标记权或者标示权。
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通过标记,可以起到宣传作用,有助于扩大产品的销售。
同时,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了解这种产品是受到专利保护的,不能随意仿造。
除此之外,专利权人还具有放弃权,可通过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当然还具有诉请保护权,即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以上就是专利权人的几种权利啦,你们要是已经有了已授权的专利,就快行使自己的权利吧,在保护期内发挥专利的最大价值~

保护专利权具体方法都是什么样的


一、一般,普通的专利侵权可以采取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走行政处理途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侵权情节依职责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等。
在行政处理过程中,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的行政手段有:1、调查收集有关侵权证据;2、查封、扣押涉嫌假冒专利产品等。
“侵权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对假冒专利产品的查封、扣押”均是日后对侵权者追诉、解决侵权赔偿问题的有力佐证。
目前,国家已逐步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良性发展的长久之计,因此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着重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社会”国策。
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联合)均加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力度,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家氛围正逐步构建。
专利管理行政部门是国家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在打击专利侵权、保护权利领域起到首当其冲作用,对整个专利侵权事件的处理,其所发挥的作用应日益凸显。
二、专利民事诉讼途径一般是解决专利赔偿、制止侵权的途径专利权人通常在侵权证据已较充分的前提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向侵权行为人要求侵权赔偿。
当然,《专利法》在治理专利侵权领域同样赋予了专利权人1。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两大侵权诉讼手段。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之初审和实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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