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目前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计明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会按15%执行,那么对今年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事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是否可以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并确认?

【参考意见】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第十七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第十八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因此,如果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导致在某一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该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公司预计将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今年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可以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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