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有很多,它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更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申领创新券等工作的开展,那么如何才能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呢?其实申请非常的简单,下面又造物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

1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指以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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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科小有什么好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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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山东奖补支持

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企业贷款提供支持;按一定比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培育库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创新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规定,补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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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评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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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申报的评价指标?

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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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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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的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造物网

办理流程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18位数字或字母,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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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科小“直通车”的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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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编号”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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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将被撤销资格?

已入库企业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列出行为之一的,由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示,被撤销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撤销当年不得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资格。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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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更需履行什么手续?

“入库企业发生变更”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及时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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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区域迁移,需重新评价吗?

跨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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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度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评价工作机构在线核对《信息表》与证明材料的数据一致性,重点核对被抽查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规模、科技人员指标和研发投入指标等指标,评价工作机构结合实际需要可提出其他的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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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企业的范围?

被抽查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抽查符合条件)三年内仅抽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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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企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被抽查企业应按通知要求,在线上传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数据不一致且影响企业入库达标的,评价工作机构应组织实地检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要依据《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