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个人申请专利的条件,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个人申请专利的条件,专利普通审查、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的区别


专利审查分为普通审查、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那这三者的区别是什么?各自又有哪些特点呢?普通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规,对申请人递交的专利申请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核。
优先审查(下面简称“优审”):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22)为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
快速预审(下面简称“预审”):是指各个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符合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等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
优审与预审则可加快案件的审查进度。
而普通审查只是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查。
对于同样是加快案件进度的优审与预审,二者又有什么区别呢?优审与预审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预审的适用范围比优审的广,并且在申请数量上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预审需要申请人提前做好主体资格备案,并且当地要设有保护中心,同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时间远远短于优审。
那么他们在实际操作中,到底可以加快多少审查周期?可见优审和预审虽然可以大大缩短审查周期,但是二者也都存在着些许的弊端。
一、可能丧失主动修改的机会无论是优审还是预审,申请人都将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要求对申请文件提出主动修改,这就意味着申请人递交优审和预审请求后,将无法再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二、答复准备时间缩短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无论是优审还是预审,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都将大大缩短。
对于优审,发明一通由正常的4个月缩短到了2个月,而预审案件,发明直接缩短成为了10个工作日。
对于新型和外观,答复周期也是缩短了非常多。
在平时的申请中,申请人应该结合自身情况,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来权衡利弊,不能仅考虑缩短审查周期所带来的便利,还应该对案件在审理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从而选择走普通审查、优先审查还是快速预审。

个人申请专利的条件,专利加快审查两大快车道:优先审查与快速预审选哪条?


由于当前我国专利申请的授权时间整体较长,发明专利一般需要3年左右时间才能获得授权,因此企业通常会对专利进行提早规划布局。
那对于企业想要专利尽快获得授权,有哪些途径可以缩短审查周期呢?通常,专利的申请速度取决于案件质量、所属领域以及专利局审查速度三点,其中专利局的普通审查速度一般为:
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4~6个月左右。
过长的专利审查周期一直是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痛点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制度层面建立了加速审查的一系列制度:专利快速预审制度以及优先审查制度。
专利快速预审,主要是指申请人向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请求,经保护中心预审,对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从而缩短专利审查时间。
专利快速预审通常不会影响正式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期。
当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审查期限是不超过六个月,发明专利一般3-4个月就会完成审查,最快的四十多天即可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个月左右,外观专利1个月左右。
优先审查的审查期限如下:
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申请这两种加速专利审查程序都有哪些要求吧!快速预审优先审查以下专利业务可申请快速预审:
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复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在申请条件上,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政策对于预审的适用领域支持略有不同,须以当地要求为准。
深圳市及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预审申请条件及适用领域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在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主体备案。
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新能源或互联网技术领域(分类号见下文)。
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为新申请,即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没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专利申请。
不属于以下情形: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存在低质量问题;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技术领域-IPC分类号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技术领域-洛迦诺分类号申请条件:
登记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或者生物产业领域。
具有自主研发能力。
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无恶意专利侵权、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专利资助等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广东省快速预审适用领域可查看您的专利是否属于以下分类号范围(跳转原文可查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技术领域-IPC分类号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技术领域-洛迦诺分类号以下专利业务可申请优先审查:
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复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在申请上,优先审查的受理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开通优先审查受理业务的专利代办处,深圳地区所属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代办处申请办理,深圳地区除外的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代办处办理,其申请条件及适用领域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须于深圳当地办理)。
对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
优先审查请求提交人需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应当在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提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应当已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费,并已完成分类,具有分类号之后提出。
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请求优先审查推荐:
①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②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涉及广东省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含东莞市、中山市)重点鼓励的产业; ③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④ 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⑤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⑥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① 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申请申请人在所属地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查,符合专利预审程序申请资格的,进行备案登记。
若需要委托代理机构提交案件,已备案企业需进行委托操作,委托成功后即可通过代理机构提交预审案件。
② 提交专利快速预审申请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案件,由保护中心进行预审审查,若提交的案件符合保护中心要求或及需进行修改,将下发“专利申请快速预审请求审查意见通知书”,不通过则会下发“专利申请快速预审请求不通过通知书”。
③ 提交正式专利申请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人须按通知书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申请费。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申请提交和缴费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保护中心反馈专利申请信息。
④ 复核打标保护中心审查合格后将包括预审请求号在内的相关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则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数据,将专利申请与相应的预审申请进行关联打标,被打标的专利申请将进入预审的快速审查通道。
办理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需要进入实审,并同时选择提前公开,一般进入实审需要2-4个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直接办理优先审查。
① 提出优先审查申请申请人在所属地的知识产权局代办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② 地方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签署推荐意见,并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通常自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3~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审核结果为《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或《专利申请不予以优先审查请求书》。
③ 答复审查意见如收到《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证明此专利已经进入优先审查通道,国知局则会在45个工作日内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自发文日起2个月内答复审查意见,逾期未答复则会自动转为普通通道。
若国知局下发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此专利还未授权/驳回,则此专利也会自动转为普通通道。
如未收到《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或电话告知优先审查不予通过,则此专利将按照普通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查。
④ 限期结案

个人申请专利的条件,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个人申请专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文件要齐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图片或者照片等必要文件。
发明(成果),应该具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具体要求主要是别人没有申请过的、成果是没有公开过的(国际展览会上公开、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公开、未经发明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除外)。
专利审查制度是: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形式审查。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知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本条是关于依申请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规定。
一、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专利的实施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按照本法规定,原则上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实施他人的专利,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但是,为防止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技术不适当的过分垄断,促使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决定给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我国专利法对此也作了规定。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分为三类,一是依申请给予的强制许可;二是依特殊情况或公共利益需要由专利行政部门主动给予的强制许可;三是根据不同专利之间相互关系依申请给予的强制许可,即从属专利许可。
本条是关于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人的申请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规定。
二、按照本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给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获得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单位,个人不能申请获得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同时,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必须具备实施所申请的专利的条件,包括具备实施该项专利的技术条件、经济条件等。
2。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客体,只能是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对外观设计专利不能申请强制许可。
3。申请获得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理由。
包括:一是申请人已经向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提出了实施该专利的请求,要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
二是申请人是以合理的条件向专利权人提出了请求。
所谓合理的条件,是指申请人提出实施专利的条件,与通常情况下专利权人将其专利许可他人实施时所能满足的条件相同或者相类似。
对是否构成“合理的条件”,应由国知局根据不同专利的具体情况加以判定。
三是申请人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能获得专利权人的实施专利的许可,即专利权人在这一时间内明确表示不同意申请人的许可实施的请求,或者对申请人的请求未予答复。
对于多长时间即构成“合理长的时间”,本法未作具体规定,应由国知局根据各项专利的不同情况作出判定。
4。申请获得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应当向国知局提出申请。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
5。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本条规定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只能在专利权被授予满3年后方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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