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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波与上海雅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刘*波,男,1970年4月3日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富成大厦B座1201房。
委托代理人耿*阳,上海市**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华,上海市**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雅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公园东路1155号3003室。
授权代表人林*荣,该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杨*军,众-鑫律师**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恽*明,众-鑫律师**所上海分所律师。
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姚-磊,男,1967年3月16日生,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利德家园1号702室。
原审第三人林*荣,男,1961年10月30日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玉海街道第一巷14号。
原审第三人赵*茹,女,1968年1月11日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集贤县福利镇繁荣街14委。
上诉人刘*波因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3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刘*波的委托代理人张*华,被上诉人**雅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授权代表人且同时为原审第三人的林*荣,**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军,原审第三人赵*茹到庭参加诉讼。
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姚-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3年4月24日**公司成立,股东为刘*波、强*敏,注册资金人民币1,712,500元,法定代表人刘*波。
**公司章程有如下规定:
1、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公司设立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03年12月26日,**公司股东变更为姚-磊、刘*波。
其中刘*波拥有60%股份,姚-磊拥有40%股份。
2004年2月12日,刘*波、姚-磊、林*荣签署《股份转让书》、《股东协议》、《章程修正案》,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嗣后,**公司股东的投资比例变更为:
刘*波占40%、姚-磊占35%、林*荣占25%。
2004年4月10日,刘*波、姚-磊、林*荣签署《股东会决议》,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金1,171.25万元,其中刘*波投资468.5万元(增资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40%;姚-磊投资409.9375万元(增资3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35%;林*荣投资292.8125万元(增资2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25%。
同月14日,刘*波、林*荣、姚-磊分别将各自的增资缴入**公司开立于上海市南汇区三墩农村信用合作社验资资金专户存储。
同月22日,刘*波、林*荣、姚-磊三方签署《股东决议》、《章程修正案》,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4年7月14日、9月8日、10月27日,下述7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人均为刘*波:
1、名称为“自动启闭平开型窗/门的涡杆涡轮传动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3231699.2;2、名称为“自动启闭窗/门的推杆式传动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3231698.4;3、名称为“隐形纱窗/纱-门的自动启闭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3231902.9;4、名称为“纱-门/纱窗的转动轴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3255714.0;5、名称为“纱窗/纱-门的窗纱/门纱与窗框/门框接触的密封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3231260.1;6、名称为“平移式隐形纱窗/纱-门”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3231259.8;7、名称为“平开窗驱动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200320107856.6。

刘通生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牟瑶律师,知识产权专家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共党员。
该律师涉足律师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长期致力于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侵权业务方面的研究。
其凭借专业的理论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谈判及诉讼技能,为国内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处理了多起重大疑难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已赢得了各界的支持和客户的高度赞誉。
牟瑶律师代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上百余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其代理的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列入四川法院2016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成为业内关注亮点并具有指导性意义。
至今已与多家著名出版社、六神花露水、六个核桃、农夫山泉、郫县豆瓣等知名企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全面、高端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牟瑶律师执业理念是:
以法为本、忠职敬业、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详细>>

刘通生诉儿童医院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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