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可以质押吗?,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区别

专利权可以质押吗?


一、什么是专利权质押?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二、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利权必须有效。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
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3、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
三、如何办理专利权质押?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
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四、哪些专利权无法质押?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2、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3、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4、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5、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区别


与专利权相关的还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
这两者不属于专利权,而属:《专利法》中涉及到的两种权利。
所谓专利申请权,是指谁有权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一旦提出专利申清以后,此项权利就已用尽,不复存在了。
惟一的例外是,专利申请在公开以前被驳回,专利申请人可以经过修改重新提出专利申请。
当然,专利申请权也是可以转让的。
所谓“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到专利被授权以前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这是“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之一。
但是《专利法》仅提出专利申请权,没有提出“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实际上是将这两者混淆了。
专利申请权从其权利性质上讲,应属于一种形成权,又可称为“变动权”或“能为权”,即按照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某项权利设立、变更、消灭或产生其他法律效果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可以依照专利申请权人的意愿设立的是“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通过行使这——权利,可以把——件发明创造改变为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继而有可能成为受到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并使专利申请权人改变为“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所有人,继而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从其权利性质上讲,应属于是一种期待权,又称为“预期权”,即法律上所承认和保护的,以将来发生的一定事实为要件,有可能实现的权利。
期待权本质上体现的是将来具备一定条件后获得某种权利的可能性,是—种正在形成过程之中、尚未形成的权利的过渡形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有可能转化为专利权,其要件在于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可以转让。
专利权从其性质上讲,应属于一种支配权,即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的权利,也就是能够以占有、使用、处分等多种形式来处置同一标的的权利。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专利权三者的区别所在。
专利申请权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依中国法律规定,专利申请权的取得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主体必须具有法律所赋予的享受专利权的资格。
如中国公民与法人;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可以享有专利权的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
(2)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
引起申请权发生的法律事实有:(1)发明创造;(2)完成委托发明创造;(3)完成职务发明创造;(4)申请权继承;(5)申请权转让。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便取得专利申请权。
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委托发明的,依委托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申请权的归属;因继承、转让而取得申请权的,申请权归继承人或权利受让人。
享有申请权的,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申请被批准后,享有专利权。
(1)相对性。
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国知局提出专利申请。
具体来说,专利申请权没有排他性或者独占性,是一种相对权利。
(2)暂时性。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专利申请权的效力时限可分两种情况:第一,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其申请一旦被授予专利权或者被驳回,专利申请权便随之终止。
第二,若专利申请人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发明创造,那么只要该项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不被泄漏,由此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就始终存在。
(3)相关性。
专利申请权,实质上是一种请求权,恤请求国知局依法确认其独占特定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是密切相关的。
在专利申请权存在时,专利权尚不存在。
专利权一旦产生,专利申请权也就随之终止。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专利权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
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专利权按平均份额归属于各继承人,此时则发生专利权的共同共有问题,或者将整个专利权归属于一人,由该获得专利权的继承人补偿其他继承人以应得的继承份额的价款。
1、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专利权可以质押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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