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造物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共有人为几个,专利共有人应该如何行使专利权

专利共有人为几个


一、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
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免70%。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在实践中,共有专利权一般是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而产生:1、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共同发明人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2、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研究,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创造,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3、提供研究经费的人(或单位)与发明人共同成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经协商确定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并成为专利权共有人。
5、一个专利权人死亡后由两个以上有权继承的人共同继承,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6、单位与一个以上的个人依技术开发合同作出的发明创造,依双方关于技术成果权属的约定,申请专利后,专利权归单位和个人之间共有。
归纳起来,共有专利权的产生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依合同产生,依协商产生,依实际合作关系产生。
除此之外,还有的是通过继承、转让等形式产生。
三、1、多主体性,即专利权的主体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个人或单位与个人组成;2、客体单一性,即共有的专利权是同一发明创造,而且这一标的具有不可分割性;3、权利处分上的协同性,即在处分该专利权时一般需要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4、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专利共有人应该如何行使专利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专利各共有人之间,对专利权利的享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
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不同于物权所有权的特点,在权利共有时,应遵循其特殊的权利行使规则。
但我国专利法及实在施细则均未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专利法修改时,应当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为无形的技术信息,可以为多个主体共享,其使用不会发生像有体物那样的磨损或损坏。
尽管Trips协议明确知识产权为私权,但是知识产权的确具有社会性。
任何专利技术的创造,均不是专利权人苦思冥想出来的,其必须借助已有的社会现有技术,通过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故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其不同于一般有体物的物权,物权为纯粹的个人私权,一般不具有社会性。
专利权的这种社会性体现在专利法第一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中,也体现在专利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制度中。
故在专利权共有时,其权利行使规则应有别于物权共有的权利行使规则。
这种区别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已有体现。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公道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共有权人该如何行使权利


一、各共有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
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可以看到在专利权属于多人所有的情况下,如果利用专利权来进行盈利并且是自己使用的话,那么不需要经过其他专利人的同意,但是如果涉及到专利所有权变更或者撤销的问题,那么就必须要所有专利权共有人同意才可以进行。
二、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宗旨,同时也不得损害共有人的利益。
三、1、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需要同时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要求优先权的)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
2、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该项费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3、延长期限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在原期限届满之日前。
该项费用以要求延长的期限长短(以月为单位)计算。
专利共有人为几个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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